四川省大学生数字艺术作品大赛
暨第六届全国高校数字艺术设计大赛四川赛区通知
省内各高校: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5〕64号)精神,切实增强大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推进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激发师生的创新设计热情,搭建校企合作交流平台,我厅将组织举办2018年四川省大学生数字艺术作品大赛暨第六届全国高校数字艺术设计大赛四川赛区赛事,并由组委会选拔优秀作品参加全国比赛。省内赛事不收取费用,参加全国赛事需缴纳相应评审费用,评审费由参赛学校承担,严禁向参赛学生收费。全国高校数字艺术设计大赛(National College Digital Art and Design Awards,简称NCDA)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及联合国训练研究所上海国际培训中心共同主办,已经连续举办五届,参赛对象为全国范围内的高校艺术及设计类专业师生,在国内高校艺术设计专业赛事中拥有很高的知名度,已成为国内艺术设计领域专业的品牌赛事。赛事规则请浏览大赛官网
www.ncda.org.cn 主办单位:四川省教育厅指导单位:第六届全国高校数字艺术设计大赛组委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联合国训练研究所上海国际培训中心承办单位:四川师范大学协办单位:NACG专业人才认证办公室、未来设计师艺术设计作品展官网参赛对象:省内高校在读学生及教师
获奖证书:四川赛区获奖证书由省教育厅、分赛区组委会、四川师范大学颁发;全国获奖证书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联合国训练研究所上海国际培训中心、第六届全国高校数字艺术设计大赛组委会颁发。
比赛类别:
视觉传达设计类、数字影像与视频设计类、互动媒体设计类、环境空间设计类、造型设计类、时尚与服饰设计类、表情包设计类、教学设计类
大赛赛制:2018年3月至2018年8月
报名方法:至大赛官网www.ncda.org.cn 点击“四川赛区报名”在线报名
组委会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彭江路602号德必创意园E-132 电话:4006067968转3号分机;QQ群:112156259 Email:1970711676qq.com ncdancda.org.cn |
2018年四川省大学生数字艺术作品大赛
暨第六届全国高校数字艺术设计大赛四川赛区
大赛方案
大赛介绍
大赛宗旨
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激发创新设计热情、搭建校企合作纵深交流平台、提升学生就业质量、推动艺术设计类专业国际交流。
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全国高校数字艺术设计大赛组委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联合国训练研究所上海国际培训中心
主办单位:四川省教育厅
承办单位:四川师范大学
协办单位:NACG专业人才认证办公室、未来设计师艺术设计作品展官网
支持企业: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幻维数码、生龙活虎国际视觉整合集团、上海踏绘文化创意有限公司、法国Aquafadas拓鱼公司、求是网、中国网
合作媒体:求是网、中国网
大赛组委会
主任:
王希征(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主任)
王根祥(联合国训练研究所上海国际培训中心主任)
副主任:
凌继尧(东南大学艺术学院、全国艺术学学会会长)
王雪青(中国美术学院)
朱毓平(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副厂长)
郭清胜(未来设计师艺术设计作品展CEO)
莫智文(四川师范大学服装与设计艺术学院院长)
秘书长:刘金仁(NACG专业人才认证办公室副主任)
副秘书长:
曹 阳 (四川师范大学产品设计系主任)
张 军(四川师范大学副教授)
秘书处:
袁毅、蔡奕宸 、白兰、税少兵、邓霞
评审专家指导委员会委员
胡绍中(四川大学艺术学院教授)
杨为渝(四川音乐学院成都美术学院副院长)
于 宵(四川师范大学服装与设计艺术学院副院长)
黄 涛(西南交通大学艺术与传播学院教授)
张玉萍(西华大学艺术学院教授)
孙 哲(成都大学美术学院教授)
李 南(西南民族大学艺术学院教授)
陈 波(西南石油大学教授)
郑仁华(成都理工大学教授)
谢宏图(西南科技大学文艺学院副教授)
龚 浩(绵阳师范学院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院长)
彭洪斌(四川文理学院美术学院副院长)
李银斌(乐山师范学院美术学院院长)
罗 凯(内江师范学院张大千美术学院副院长)
汪 清(四川师范大学数字媒体学院副院长)
乔 洪(四川师范大学服装与设计艺术学院副院长)
刘传军(四川师范大学服装与设计艺术学院副院长)
唐剑辉(四川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副院长)
曹 阳(四川师范大学服装与设计艺术学院教授)
钟 玮(四川师范大学服装与设计艺术学院教授)
代钰洪(成都大学美术学院教授)
参赛对象
1、四川省高校在读学生及教师。
2、以二级学院(系)作为参赛单位,由学校统一组织报名,不接受个人报名。
评审专家
由组委会聘请参赛高校专家(原则上由参赛学校推荐)组成“第六届全国高校数字艺术作品大赛四川赛区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根据大赛组委会《第六届全国高校数字艺术作品大赛四川赛区评奖办法》组织和实施评审工作。
报名及流程
参赛方式及评奖:省内学校可选择同时参与全国评选 + 省内评选;或者仅仅参与省内评选。
仅参加“分赛区评选”:按照省厅指示,免收评审费(仅限参与非命题作品评选),由分赛区评选各个奖项,并按一定比例,选送作品参加全国评选。获得分赛区奖项的作品由分赛区颁发获奖证书,由分赛区选送参加全国评选的获奖作品,由全国赛区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具体见后文。
同时参加“全国评选”+“分赛区评选”:需按照全国比赛规则,缴纳非命题作品¥60/幅,命题作品¥30/幅的评审费,评审费原则上由学校承担。作品可同时参与分赛区评选及全国评选,全国获奖证书由全国赛区组委会按照大赛规则颁发,获得分赛区获奖作品的由分赛区颁发证书,具体见后文。
报名方式:无论何种参赛方式,均需要登录大赛官网www.ncda.org.cn在线报名,选择“四川赛区报名”,同时需要提交正式盖章的报名表,拍照或扫描email至ncdancda.org.cn 或1970711676qq.com(为确保收到邮件,请同时发送二个邮箱地址),完成报名。
大赛内容
非命题类:四川赛区仅设非命题类作品比赛,设学生组(分设本科组、专科组)及教师组教学评选。
命题类:四川赛区不设命题类比赛,省内高校可直接向全国赛区报名参加命题比赛,具体办法请参见www.ncda.org.cn 官网。
非命题类作品
教师及学生均可以个人身份参加非命题类作品比赛。
I、学生组专业分类(本科组、专科组)
A类:视觉传达设计类
形式范围:海报设计、招贴设计、标志设计、UI设计、VI系统设计、品牌设计、书籍装帧设计、包装设计、字体设计、数字绘画(原创动画或游戏等的概念画)、插画设计等;
作品要求:以原创性为主要标准,创意特色鲜明,形式感强,制作精良;
规格要求:A4幅面、300dpi、JPG、RGB¥CMYK。
B类:数字影像与视频设计类
形式范围:影视广告设计、栏目包装设计、动画设计、设计表现动画、微电影制作等。
形式要求:原创设计、风格鲜明、情节有创意、表现技法精湛、结构完整、符合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
规格要求:视频文件:标清和高清不限、mp4格式:时间长度控制在5分钟以内;同时提供1套可供平面印刷的截图排版电子文件、格式为JPG、视频截图并进行排版、A4幅面、不低于300dpi分辨率,RGB¥CMYK。
C类:互动媒体设计类
形式范围:互动网页设计、互动多媒体设计、电子交互读物等;
形式要求:界面编排合理美观有个性、互动操作流畅、所有网页页面链接都必须与主题相关、不含任何恶意代码,不能在作品中超链接到除参赛文件以外的网页和其他资源。
规格要求:作品应包含全部互动文件数据(打包文件),同时需提供1套可供平面印刷的电子文件,格式为JPG,效果图截图并进行排版,以A4幅面为尺寸、精度不低于300dpi分辨率、RGB¥CMYK。针对电子交互读物的设计制作作品,如果是微信类移动终端的设计制作作品,请在平面截图排版的版面中提供二维码,以便评委在评选作品时扫描查看作品。如果是网站设计类作品:网站设计至少要有三层页面的设计和链接导通,以及整体性把握,和展示设计精华的展板效果,需要提交网站运行文件包的压缩包和展示网站设计的展板60*80cm。
D类:环境空间设计类
形式范围:建筑设计、景观设计、室内设计、园林设计、规划设计、会展设计等;
形式要求:设计意图明确、构图饱满、特色鲜明、色调和谐、造型合理、比例正确、模型布线合理、材质应用和渲染效果精致优美、禁止抄袭和剽窃。
规格要求:提交全套设计方案和打包工程文件(含贴图、模型、材质文件)、产品渲染效果图(JPEG格式、300dpi)、产品使用说明(DOC格式),提供可供平面印刷的电子文件、A4幅面,不低于300dpi分辨率,RGB¥CMYK。环境设计制作的漫游动画作品需提交视频,要求是mp4或mov格式、并提供可供平面印刷的电子文件、格式为JPG、视频截图并进行排版、以A4幅面为尺寸、精度不低于300dpi分辨率、RGB¥CMYK。
E类:造型设计类
形式范围:小家电的造型设计、交通工具的造型设计、日用品的造型和功能设计等;
形式要求:呈交产品设计的三视图和效果图,附有设计说明;
规格要求:提交设计方案和打包工程文件(含贴图、模型、材质文件)、产品渲染效果图(JPEG格式、300dpi)、产品使用说明(DOC格式),提供可供平面印刷的电子文件、A4幅面,不低于300dpi分辨率,RGB¥CMYK。
F类:时尚与服饰设计类
作品范围:根据服装设计行业所针对真实生活之需设计制作的各式服饰,以及结合动漫、游戏、戏剧等形式所设计制作的服装设计方案,围绕各民族及地方特色元素进行的服饰设计稿等,创作无版权争议的原创作品,题材不限。
形式要求:将设计创作原稿或成品制作作品拍摄成图片,组织编排成陈列版面,提交版面数字文件并附创作说明。
规格要求:按大赛赛制要求作品提交,数字文件大小:297毫米x420毫米x300dpi(横版、竖版形式不拘),色彩模式:RGB/CMYK。
G类:表情包设计类
作品范围:设计单个或主题系列表情形象,形式可以是二维、三维、写实、漫画、图片、文字、静态或动画等类型。
形式要求:参赛作品若以'件'为单位参赛,每件包含4个或以上表情,按一件作品评审。
规格要求 :
系列表情包作品,每个表情的画面尺寸为240×240 像素,格式为GIF;
单幅表情作品静态的尺寸为14x14cm、300dpi,格式为png;动态的格式为GIF;
系列动态表情设置循环播放,节奏流畅不卡顿;
静态表情作品须设置为透明背景,不要出现正方形边框。
注:
禁止使用明星肖像或其他涉及版权形象的素材进行创作,涉及版权带来的纠纷由作者承担。
II、教师个人作品类别
含以上ABCDEFG七大专业类。同时为鼓励教师创作更好的教学资源,针对教师增设教学设计类作品:
K类:教学设计类
K1类:教学微课
内容要求:以面向网络学习的学生为对象、设计1节教师本人擅长的专业知识讲解和技能辅导的微课程。
形式要求:教学目标明确、教学重点突出、教学逻辑清晰、教学知识和能力传授高效。切合教学主题、普通话标准、专业用语正确。
规格要求:10分钟以内的微课视频、必须有字幕。可以有背景音、旁白等元素;mp4视频格式;同时提供可供平面印刷的电子文件、A4幅面,不低于300dpi分辨率,RGB¥CMYK。
K2类:教学课件(PPT)设计
内容要求:针对教师本人擅长的完整一门专业课程(不是一节课)所设计的教学课件PPT。
形式要求:紧扣主题、重点突出、准确完整地表述教学内容。合理使用文本、图片、表格、图表、图形、动画、动作等元素;(可使用超链接播放视频、音频功能,不是必须)。PPT版面整体布局风格美观合理、立意新颖,构思独特设计巧妙,具有想象力和表现力。
规格要求:PPT播放流畅,运行稳定、无故障。
K3类:教学试题设计
内容要求:针对教师本人擅长的完整一门专业课程(不是一节课),设计完整1套课末教学测试题(不少于20道题目)和对应答案集。
形式要求:紧扣教学主题,覆盖课程的主要内容范围,涵盖知识和能力测试科目,对应答案精准无误。
规格要求:用A4电子文档呈交,Word格式,标题4号黑体字,正文5号宋体字,附带本课程说明(课程名称和主要教学内容)。
作品要求
1.自选题材,鼓励公益性选题;内容要求:健康向上,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符合民族文化传统、公共道德价值。
2.参赛学校预选作品后,统一推荐给组委会。不接受个人报名、不接受跨校组队参赛。
3.参赛作品一律由参赛校专人负责提交,详见后续提交规则。
4.单幅作品创作人员不超过三名(含三名),指导教师不超过两名。对于超出的获奖作品,系统自动抽取前三名作者、前两名指导教师制作证书。
5.本届大赛不接受系列作品。
6.每件作品需填写一份电子报名表,并在大赛官网提交,提交的作品编码必须与报名表上的编码一致,编码规则详见附件。
7.作品提交截止之后,不得进行作者及指导老师姓名的修改。
8.严禁抄袭,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赛资格。
9.如作品产生版权纠纷,一切后果由作者承担。
10.作品编号统一为全国数字艺术作品大赛作品编号方式。
大赛进程
作品征集、校内初选
2018-05-1至2018-05-10 提交作品
2018-05-11至2018-05-25 作品评审
2018-06-01 官网公布获奖名单
2018-08月(暂定) 四川师范大学举办颁奖典礼
奖项设置
学生组:学生ABCDEFG专业类作品,设四川赛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优秀奖。
优秀指导教师奖:依据重视程度、指导学生作品质量数量、组织工作规范度等标准评选,原则上指导不少于五幅作品通过学校预选进入复赛方有可参加该奖项的评选。
教师单项奖:仅限非命题作品,不分组别,设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视作品或增设特等奖。
学生单项奖
非命题作品:分本科组、专科组二个组别分别评选,设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视作品或增设特等奖。
由分赛区组委会选送参加全国评选的作品,获奖后由全国赛区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具体办法请参见 www.ncda.org.cn 官网。
评奖办法
非命题类作品(G类表情包除外):经过初评、二评、终评。初评:学校内部评审选拔推荐至组委会;二评:评审专家评审;终评:主任评委评审。评审按照创意40%、制作30%、美观30%三大指标,综合评委打分评出最终奖项。
G类表情包作品:经过初评、网评、终评。初评:学校内部评审选拔推荐至组委会;
注:作品严禁抄袭,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该作品的参赛资格。
获奖证书
公示、举报
参赛者须保证对其参赛作品所涉及知识产权负完全责任,参赛及获奖作品一经发现抄袭或其它侵权行为,取消其获奖资格,收回获奖证书。为使大赛公平、公正、透明,大赛实行公示和举报制度。
1.公示的范围、时间。公示获得一、二、三等奖的作品名单,在相关网站上公布,时间7天,供观众监督、评议。
2.举报要求:举报实行实名制,并提供相应的证据,匿名举报不受理。
主办方权利
1.主办方有根据竞赛进程与参赛作品的实际情况调整奖项数量、等级、取消或增添奖项的权利。
2.主办方有根据本赛区作品实际情况并结合分赛区名额择优推荐参加全国赛区评选的权利。
3.主办方对所有参赛作品享有展示、出版等权利。
4.主办方对本赛区比赛和评奖保留最终的解释权。
四川赛区组委会联系方式
四川大学生数字艺术作品大赛暨第六届全国高校数字艺术作品大赛四川赛区组委会秘书处办公室
电话:028—84685672 18782258130
邮箱:993850836QQ.com(邓霞)
地址:四川省成都外东洪河大道中路351号四川师范大学服装与设计艺术学院办
邮编:610101
联系人:邓霞 18782258130 张军13258316194 税少兵 15228945335
大赛官方网站:http://www.ncda.org.cn
大赛组委会联系方式
第六届全国高校数字艺术设计大赛组委会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彭江路602号德必创意园E-132 电话:400 606 7968 转 3 号分机 或13817222973; QQ群:112156259 咨询QQ:1970711676 官网:www.ncda.org.cn Email:ncdancda.org.cn, 1970711676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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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赛章程
第六届全国高校数字艺术设计大赛章程(NCDA)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第六届全国高校数字艺术设计大赛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主办,教育部全国高职高专校长联席会议特别支持,NACG数字艺术人才培养工程办公室、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联合承办。
第二条 比赛本着“政府主办,专家主导,学生主体,社会参与,公平公正”的原则,以高起点、高标准的要求举办。
第三条 比赛是一项公益型的活动。旨在促进高校设计类专业教育改革,加强院校之间教育理念的融合与沟通,培养具有较高艺术与人文素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创意人才。为高校的师生,尤其是应用性、职业类院校提供展示自我,相互学习交流的平台。
第四条 通过大赛培养大学生的合作意识和创新精神,扩大大学生的科学及艺术视野,增强大学生的实践能力、策划能力及组织协调能力,激发大学生的学习及创意灵感。
第五条 参赛高校在自行选拔的基础上向大赛组委会提出参赛的申请。
第六条 大赛题目采用自由命题创作的形式,参赛作品要符合大赛对于相关类别规定及要求。每个参赛作品指导教师不超过二名。参赛个人(组)可以提供多类别,多幅参赛作品。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七条 大赛组委会设秘书处,主持日常工作。秘书处由秘书长和若干成员组成。
第八条 大赛组委会的职责如下:
(一)审议、修改大赛章程和评审规则;
(二)协商议决组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筹集大赛组织、评审、奖励所需的经费;
(四)审议通过最终获奖名单;
(五)议决其它未尽事宜。
第九条 大赛组委会聘请相关专家组成作品评审团。评审团由企业专家,教育专家组成。各参赛学校可推荐业界专家、教育专家参加评审团。
第十条 评审团设若干个专业评审组(根据大赛类别),每个专业评审组聘请业界知名专家担任主席,由相关或相近专业的5-7名专家组成。
第十一条 作品评审团职责:
(一)制定评审实施细则;
(二)评审参赛作品;
(三)向组委会提交获奖作品名单。
第三章 参赛资格和作品申报
第十二条 全国各地的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硕本专科生均可参赛。
第十三条 参赛学校负责审核作者的参赛资格,并统一填写和提交作品报名表。
第十四条 参赛者需提交作品提案创意电子版作品文件。
第四章 作品评审办法
第十五条 根据网络评选、评审专家评选结果,综合评选出具有原创性、实用性、艺术性的优秀作品,对作者予以表彰。
第十六条 由参赛学校进行作品选拔初评,推荐入围作品给大赛组委会;组委会聘请评审团对入围作品评审,选出等级奖及优秀奖。
第十七条 评审结果对外公示。
第五章 奖励与展示
第十八条 大赛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进行,评选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优秀组织奖、优秀指导教师奖等奖项。
第十九条 大赛优秀作品将同时进行线上、线下集中展示。并将通过大赛合作媒体对外发布和播出。
第六章 法律声明
第二十条 参赛者在报名时应当提供真实个人资料,大赛组委会对作者身份的真实性不作实质性审查,但是个人资料失实将会失去其作品获奖、发表机会。
第二十一条 参赛者必须保证作品的原创性,不得抄袭、剽窃他人作品,保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如有侵犯他人版权行为发生,参赛者应当负全部赔偿责任,本组委会不承担任何损失。
第二十二条 为利于作品评选,大赛期间参赛者不得再将该作品用于其他赛事和任何商业使用,否则大赛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由此产生的任何后果由行为人自行承担。
第二十三条 参赛作品不予退还,请参赛者先行保存底稿。
第二十四条 组委会不承担参赛作品在邮递过程中发生的损毁或遗失等风险。
第二十五条 获奖者拥有作品著作权、署名权及法律规定的相关权益。
第二十六条 获奖者同意无偿提供并授予大赛组委会如下权利:
1.组委会有权对获奖作品作为非商业性使用或委托出版社出版宣传;
2.组委会拥有获奖作品的出版、展出权,有关展出收益组委会将纳入本项赛事的公益活动及管理开支费用;
3.组委会不负责核实作品虚假申报的义务,如有版权纠纷由投稿、人或单位自负责任;
4.大赛组委会可将教师参赛微课作品、电子读物等上传至相关艺术设计微课资源库。如有收益,双方协商共享;
第二十七条 获奖作品无论在任何国家上演及发表可使用全国高校数字艺术设计大赛获奖称谓,无须授权。
第二十八条 自交付作品后,意味着参赛者接受章程的所有条款。
第二十九条 参赛者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一经报名参赛,即表明参赛者同意并遵守以上条款。
第三十条 组委会对本活动规章未尽事宜拥有解释权。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参赛作品原则上不予退还,请参赛者先行保存底稿。
第三十二条 组委会不承担参赛作品在邮递过程中发生的损毁或遗失等风险。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大赛组委会负责解释。
法律声明
一、参赛者在报名时应当提供真实个人资料,大赛组委会对作者身份的真实性不作实质性审查,但是个人资料失实将会失去其作品获奖、发表机会。
二、参赛者必须保证作品的原创性,不得抄袭、剽窃他人作品,保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如有侵犯他人版权行为发生,参赛者应当负全部赔偿责任,本组委会不承担任何损失。
三、为利于作品评选,大赛期间参赛者不得再将该作品用于其他赛事和任何商业使用,否则大赛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由此产生的任何后果由行为人自行承担。
四、参赛作品不予退还,请参赛者先行保存底稿。
五、组委会不承担参赛作品在网络上传、邮递过程中发生的损毁或遗失等风险。
六、获奖者拥有作品著作权、署名权及法律规定的相关权益。
七、获奖者同意无偿提供并授予大赛组委会如下权利:
1.组委会有权对获奖作品作为非商业性使用或委托出版社出版宣传;
2.组委会拥有获奖作品的出版、展出权,有关展出收益组委会将纳入本项赛事的公益活动及管理开支费用;
3.组委会不负责核实作品虚假申报的义务,如有版权纠纷由投稿、人或单位自负责任;
4.大赛组委会可将教师参赛微课作品、电子读物等上传至相关艺术设计微课资源库。如有收益,双方协商共享;
八、获奖者可使用全国高校数字艺术设计大赛获奖称谓,无须授权。
九、自交付作品后,意味着参赛者接受章程的所有条款。
十、参赛者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一经报名参赛,即表明参赛者同意并遵守以上条款。
十一、组委会对本活动规章未尽事宜拥有解释权。
四川大学生数字艺术作品大赛组委会暨第六届全国高校数字艺术设计大赛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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