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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师范大学美术学院第五届“学院奖”征稿通知

发布日期:2013-05-09  来源:   点击量:
一、活动主旨:

  四川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学院奖”已经举办四届。目的是为了丰富、活跃校园文化生活、激励同学们的创新意识与学习热情,给大家提供一个检验和展现自我的平台,促进学院教学、科研的发展,营造良好学术氛围。同时,为增强省内各兄弟院校之间的联系与交流,我们诚邀各兄弟院校组织学生参加“学院奖”的评选活动。在此也向各兄弟院校的支持和参与表示诚挚的感谢。

二、主办单位:

  四川省美术家协会 四川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三、组委会:

  名誉主任:阿鸽

  主任:梁时民、蔡光洁

  副主任:张国忠、杨梁相、钟林卡、唐剑辉

  委员:秦宇中、周靖明、黄静、曾高潮、罗徕、罗凯、马山、梁川、龚浩

四、参赛对象:

  1、四川师范大学美术学院所有本科生、研究生。

  2、四川省内各高校组织学生(本科生、研究生)参赛,不接受学生单独送件。

五、参赛要求:

  (一)要求:1、学院奖作品必须为参赛者原创作品,非原创作品取消参赛资格。参赛者只能每人(不得合作)提交一件作品(可以是一组)。

  2、各参赛作品均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思想健康,主题鲜明。作品形式和表现手法不限。

  (二)作品标准:

序号

类别

规格

备注

1

绘画类 

宽度≤180cm(含外框)

 

2

艺术设计动画

宽度≤100cm(含外框)

电子动画雕塑作品除外

3

艺术设计 平面

宽度≤100cm(含外框)     

包装作品除外

4

艺术设计 环艺

宽度≤100cm(含外框)

模型除外

5

摄影作品、新媒体艺术作品     

尺寸不限

 

 

 

  注:所有参展作品均由作者自行装裱. 

   (三)投稿方式:

  各院校组织学生参赛,统一填写参赛统计表。作品总数不超过10件。(作品需同时附上作品的原文件光盘电子档,绘画类作品请提供未装框之前的图片)。

六、参赛作品收件时间及地点:

  (一)作品收件时间:2013年5月30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二)收件地点:

  张大千美术学院,联系人:汪隆友   电话:2342979   

七、评选及奖励办法:

  (一) 活动流程:作品入选展、学术交流会、颁奖典礼等。

  (二) 评审细则:

  A、所有作品将由校内外专家组成评委会,公开、公平、公正开进行初评、复评。

  B、复选成立学生代表监督小组,由学生监督小组监督组委会对所有参赛作品进行密封。

  C、由学生监督小组负责对评审委员会的评审过程进行监督并严格统计评审结果。

  D、按照作品类别分别评出金奖、银奖、铜奖、优秀奖若干。

  (三)奖励办法:

  A:所有获奖作品均由主办单位共同颁发获奖证书。并赠送由美术学院编辑出版的《第五届“学院奖”获奖作品集》。作品在展览结束后退还作者。退件时间另行通知。

  B:金奖1200元、银奖1000元、铜奖800元、优秀奖500元。

  C:获金奖、银奖的学生,可作为加入四川省美协条件一次。

 

附件:四川师范大学美术学院第五届学院奖作品登记表

张大千美术学院

2013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