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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四川省青年美术作品展览征稿通知

发布日期:2013-09-01  来源:   点击量:

  为推进四川美术的大发展大繁荣,在“实现伟大中国梦,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精神指导下,反映青年美术创作面貌,倡导艺术创新多样化;体现时代精神和持续弘扬四川美术悠久传统,鼓励省内青年美术家多出精品力作,由四川省文学艺术联合会、四川省美术家协会共同主办的“第四届四川省青年美术作品展览”(简称“第四届四川省青年美展”)将于2013年12月在成都举办。

  今年是“四川美术创作年”,第四届四川省青年美展是我省最高级别综合性美术大展,不仅为青年美术家们搭建了展示才华和热情的重要舞台,是通过青年美术家的优秀作品展现他们的创新精神、对艺术创作的执着热情和对社会的人文关怀,更是一次普通大众与美术作品亲密接触的艺术盛宴,反映了当代四川美术的新面貌、新特点。

  一、展出时间:2013年12月

  二、展出地点:成都(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三、作品种类:中国画、油画、综合画种(版画、雕塑、水粉、水彩画、漆画、综合材料等)

  四、作品尺寸:中国画作品装裱后不得超过2米*2米

     油画:2米*2米

    版画:1.5米*1米

    综合画种:雕塑作品最大边尺寸在1.5米,重量在100公斤以下。(材料包括青 铜、铁、木材、石材、不锈钢)

    漆画:1.5米*1米

    水彩、水粉:1.5米*1米

    综合材料作品不得超过2米*2米*10厘米厚,限平面作品,宜墙面悬挂。

  五、参评作品要求:自行装裱,作品背后右下角须署名参展作者姓名、作品题目、尺寸、详细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

  六、作品收件时间:2013年10月15日—20日(张大千美术学院行政办公室)

  七、每件作品须缴纳100元参评费(不退还)。送件费:硬件100元/幅、软件50元/幅。作品入选后另加收100元制作画册。

  八、入选作品具备加入四川省美术家协会资格一次。

  九、本次展览结束后,作品全部退还作者。退件时间另行通知。

  十、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出版及宣传权。

  十一、收件地点:成都市上池北街2号农资大厦六楼四川省美术家协会展览部。

  联系电话:028-86636302

  联系人:刘渝、王聪、郭永祥、冯石、蔡汶泚

 

                        张大千美术学院

2013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