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四川省教育厅第十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评审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属于
2011年6月30日至2013年6月30日的科研成果,且符合奖励范围和条件的均可申报(已获市州、省级厅、局级以上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评审,不能申报),具体申报条件见附件(1)。请符合条件的老师积极申报。今年学校限额申报5项,届时将组织校内专家评审,择优推荐。
二、申报人请于
2013年9月23日——
2013年9月26日,将《四川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科研成果评奖申报表》、成果原件或复印件一式一份报送党政办公室,《申报表》、《申报项目清单》电子一起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张大千美术学院
2013年3月18日
附件:
1、四川省教育厅关于第十届四川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科研成果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
2、四川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科研成果评审申报表
说明:申报表中第一页右上角的序号不用填写:成果类型统一在类型下划横线。第三页申报单位推荐意见栏内容请勿修改,直接打印即可。
3、四川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科研成果评审申报项目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