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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学校2011年度各类科研项目中期检查及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10-22  来源:   点击量:

各项目负责人:

  为了进一步做好学校2011年度各类科研项目中期检查及结题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学校拟对各类在研项目(2010年以前含2010年立项的)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项目负责人请认真填写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表(省教育厅项目填写”四川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表[A3打印纸]”,校级项目填写”内江师范学校科研项目计划执行情况表”), 其他项目请登陆相关网站下载项目计划执行情况表填写。过去因各类原因尚未按年度要求填表的项目负责人,本年度均应补填 。

  2、凡今年应结题的各类项目(含省哲社规划办项目、省科技厅项目、省教育厅项目、省教育厅基地项目及院级项目等),请相关项目负责人提前做好结题准备(各类应结题项目详见科研处相关年度下发的立项通知)。

  3、项目负责人要按照项目结题要求,认真报送相关材料。需结题的省哲社规划办项目、省科技厅应用基础项目及四川省教育厅基地项目请登陆相关网站查阅相关要求,省教育厅项目填写”四川省教厅科研项目结题表”(具体结题要求详见附件一),校级项目填写”内江师范学校院级科研项目总结题验收表”,结题项目同时需附上项目工作总结报告、经费使用报告及成果复印件,(注:相关表格请到科研处网页上下载),以上材料均需一式三份。省科技厅、省社科规划办项目按其要求提供。

  4、上述所有材料请于2011年11月 30日前交学校科研处。

  5、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在研项目管理,经研究决定,对2011年度应结题而未按时结题的项目需由项目负责人提出延期书面申请报告,说明延期的正当理由,校级项目延期申请报告报请项目负责人所属单位和科研处批准,省厅项目延期申请报告需报请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项目延期时间一般不能超过一年,延期时间内不能再申报其他科研项目。

  6、为配合学校的绩效考核管理,本年度学校将对所有在研项目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凡无正当理由延期和无故不按期结题者,学校将依据各类项目管理办法上报相关部门做出处理。

特此通知。

                

张大千美术学院  

           2011.10.21

附件一:四川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验收(试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