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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届全国版画作品展览”征稿启事

发布日期:2011-03-22  来源:   点击量:
为纪念鲁迅倡导中国新兴版画运动80周年以及鲁迅诞辰130周年;响应中国美术家协会熔铸“中国气派、塑造国家形象”的战略号召、完善“2011中国版画年”的展示结构;呈现我国当代版画创作百花齐放的时代格局,推动全国版画艺术的发展;中国美术家协会经研究决定在浙江美术馆举办“第十九届全国版画作品展览。” 

一、展览名称   

  第十九届全国版画作品展览 

二、展览时间、地点   

  2011年9月7日— 9月28日  浙江美术馆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中国美术家协会、浙江省文化厅、浙江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中国美术家协会版画艺术委员会、浙江美术馆、浙江省美术家协会

四、展出作品数量:约280件   

五、作品征集   

  凡在2007年第18届全国版画展后创作的,未参加过全国性展览的作品均可应征,题材、风格、形式不限。作品画芯规格高、宽均不超过1.5米,由各省、自治区美协版画艺术委员会组织、评选当地优秀作品向评委会集中推荐参评。作品注明:姓名、标题、版种、尺寸(单位cm),详细通讯地址,邮编、邮箱,能即时联系的电话等,应按照附件表格填写。每件作品收参评费人民币 150 元。展出作品由组委会统一装裱装框。   收件日期:2011年7月1日前至2011年7月15日(以到达时间为准)。   

  收件地址: 浙江美术馆 第十九届全国版画展览办公室               

   浙江杭州南山路138号 邮编310002 联 系 人:刘颖、闫飞     联系电话:13958194576、13857126639 邮    箱:quanguobanzhan19th126.com 

六、作品评选及待遇

  本届展览评出入选作品约 280 件,其中含优秀作品约30件、“中国美术奖提名作品”约10件,邀请评委作品参展。所有入选作品由中国美术家协会颁发入选证书。入选作者可获得申请加入中国美术家协会的一次入会条件。 

七、作品归属  展览结束后,除收藏作品外的所有参评作品于展览结束后一个月内全部退还各地美协;浙江美术馆对参展作品具有选择收藏权,所收藏作品支付稿酬(含税):“中国美术奖提名作品”6000元、优秀作品5000元、入选作品3000元。 

八、出版宣传 展览组织机构对入选、获奖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及宣传权;正式出版发行《第十九届全国版画作品展览作品集》,收录全部展出作品,并在展览开幕式上首发。每位参展作者均可获得展览作品画册一本。 

 九、学术活动 展览开幕期间举行颁奖仪式和学术研讨会。展览组委会邀请获奖作者参加。 

十、证书颁发 由主办单位颁发入选作品、提名作品和优秀作品证书;同时由浙江美术馆颁发收藏证书。 

十一、作品保险 作品送、退件期间的运输安全保险由作者自行估价、投保;展览期间的作品安全事宜由浙江美术馆负责。 

十二、凡送作品参加本展览的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将遵守本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张大千美术学院  

2011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