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新党发〔2018〕27号),建设党和人民满意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实现人才强县战略。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公开面向社会资助招聘800名中小学、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结合伽师县实际,制定如下招聘方案。
一、招聘原则、时间、名额
(一)招聘原则
遵循“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时间
自2021年5月1日-9月30日,招满为止,具体报到时间请与招聘工作人员联系咨询。
(三)招聘名额
全县中小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招聘800名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教师,各学段具体学科及名额见《2021年伽师县自聘教师招聘岗位设置表》。
二、招聘对象和基本要求
(一)招聘对象
应届、历届普通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生,所学专业要与报考岗位学科相同,或已取得的教师资格证符合岗位要求。
(二)基本要求
1.思想品德条件。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祖国,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普通话水平。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报考语文学科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3.学历及专业
(1)中职岗位:须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师范类专业。
(2)高中、初中、小学和特殊教育学校岗位:须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师范类专业,符合《2021年伽师县自聘教师招聘岗位设置表》要求。
4.教师资格证条件。本次教师招聘不将取得教师资格作为限制性条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以“先上岗、再考证”;先上岗的教师在一年的试用期内未取得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5.年龄条件。年龄在 30周岁及以下(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6.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五官端正,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7.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自治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在职在编教师(含三年服务期未满特岗教师)、辞职及被辞退不满一年的教师;
(2)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人员;
(3)近3年来,在公务员、教师等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4)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含心理测试)、体检、政审,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招聘方式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7号)要求,2021年教师招聘工作按
照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组织实施,公开面向社会通过线上、线下两种方式进行招聘。
1.现场招聘
(1)报名地点:伽师县教育局人事办。
联系人:朱刚 15276018197 李飞 13565381995
在研判分析疫情防控形势、落实卫生防疫要求、控制规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对在本县报名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2)笔试(心理测试)、面试(试讲)通过线上测试的形式进行,测试时间以教育局通知为准。通过考试的考生,按县教育局要求进行体检、考察等工作。
参加现场应聘者需提供以下资料:身份证、毕业证、普通话证、教师资格证、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网上招聘
(1)意向报考我县教师岗位者,根据招聘公告及岗位设置表,需通过腾讯问卷调查的形式填报个人信息及上传毕业证、普通话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材料照片(问卷调查链接:wj.qq.com/s2/7253099/bac0),县教育局对在网上报名考生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线上资格审查,审查通过者将予以电话通知本人,考生必须保证预留电话保持畅通。网上报名时间:5月1日—9月30日。
(2)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按县教育局通知,笔试(心理测试)、
面试(试讲)时间以县教育局通知时间为准,暂定5月10日后每周星期五下午。
(3)面试(试讲)通过人员按县教育局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达伽师县参加资格复审,面试及资格复审通过考生按县教育局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3.赴内地招聘报名
此次招聘工作分四个组,赴内地省市高等院校、人才市场开展教师招聘工作。
第一组赴甘肃省招聘(计划招聘300人)
组长:赵晓凤(县第二幼儿园园长,联系电话15276089915)
组员:裴艳霞(英买里乡幼儿园教师,联系电话18993452027)
第二组赴山西省招聘(计划招聘200人)
组长:牛佳豪(教育局师训办干部,联系电话13679260374)组员:王 威(英买里乡幼儿园教师,联系电话13327480578)
第三组赴陕西省招聘(计划招聘150人)
组长:李泽辉(教育局师训办主任,联系电话15292933918)
组员:陈东东(米夏乡幼儿园园长,联系电话18629209581)
第四组赴四川省招聘(计划招聘150人)
组长:魏小力(教育局信息化副主任,联系电话15199811663)
组员:马金辉(铁日木乡幼儿园副园长,联系电话17609989066)
(1)各招聘组对报名考生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线上或现场资
格审查,审查通过者将予以电话通知考生赴伽师县教育局报到,考生必须保证预留电话保持畅通。
(2)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按县教育局通知,笔试(心理测试)、面试(试讲)时间以县教育局通知时间为准,暂定4月25日后每周星期五下午。
(3)面试(试讲)通过人员按县教育局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达伽师县参加资格复审,面试及资格复审通过考生按县教育局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人员,按时参加县(市)统一组织的新聘教师岗前培训,培训合格考生按照事业单位用人管理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
五、薪酬待遇、聘用管理及其它要求
1.薪资。应聘人员被聘用后,全部实行聘用制管理,签订聘用合同,全日制研究生月薪9261.02元(含五险一金),全日制本科月薪8337.32元(含五险一金)。经培训考核合格后分配岗位,试用期四个月,试用期间不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者,用人单位有权予以解聘。起薪当月起缴纳“五险一金”,由县财政统筹解决。
2.岗前培训。被聘教师报到后按报到时间先后,分批开展进行岗前培训。
3.住宿安排。为外地教师提供周转房,两人一间,服从教育局、住建局及社区的安排管理,不得私自调换,物业费、水费、电费及
取暖费由入住者自行承担。配偶自愿到伽师县工作的,可凭结婚证件提供夫妻周转房。
4.签订合同。被聘教师正式与我县签订聘用合同后,工资由县财政统一解决,起薪当月起缴纳“五险一金”。
5.聘后管理。新聘教师岗前培训结束考核合格后,分配工作单位,并与聘用学校签订三年制聘用合同,合同到期或在合同期内考入伽师县正式编制教师后自行终止。聘用学校负责日常管理,县教育局负责全面监督,每年进行一次综合考核,考核不合格人员予以解聘。
六、监督、纪律及其他要求
招聘工作自觉接受自治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本《简章》由伽师县教育局、伽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2021年伽师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设置表
伽师县教育局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