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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大千美术学院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举办全国第三届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和全国大学校长美育论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5-16  来源:   点击量:
美术学院全体教师: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全国第三届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和全国大学校长美育论坛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位老师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准备,做好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的选题、撰写和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文的指导思想、参加对象、校长论坛的主题、论文研究领域、论文申报办法等见附件1、附件2要求。

二、各高校论文报送数量如下:教育部直属高校每校必须报送5—7篇;各省属普通本科高校、高等专科学校3—5篇;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和独立学院2篇;专业艺术学院和设有艺术院(系)的学校可在上述基础上增报4篇。需参加全国大学校长美育论坛的高校,应填写《全国大学校长美育论坛报名表》(附件3),随学校论文一并报送,不占分配给学校的论文总名额。

三、论文评选。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四川省第六届大学生艺术节的通知》精神,我省在艺术节期间对各高校报送的论文进行评选,并举办四川省第六届大学生艺术节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时间另行通知)。我省评选出的优秀论文将报教育部参加全国第三届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评选。

四、材料报送时间、地点。论文、全国大学校长美育论坛报名表(附件3)、四川省第六届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论文申报书(附件4)及四川省第六届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论文报送表(附件5)填报并加盖学校公章后,于2011年5月25日将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交美术学院行政办公室,联系人张国勋,联系电话:13551517080  办公室电话:2342979  。

附件: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全国第三届高校艺术教育研论文报告会和全国大学校长美育论坛的通知

  2、全国第三届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和全国大学校长美育论坛申报办法

  3、四川省第六届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论文申报书

  4、四川省第六届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论文报送表

                               二○一一年三月十八日

主题词:高校  艺术  论文  报告会  通知

  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1年3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