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大千美术学院全体教师:
根据《内江师范学院关于印发第四批“重点人才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内师人字〔2011〕23号)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第四批“重点人才工程”人员的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
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办法
1、第三批“重点人才工程”入选人员的申报。
经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对入选第三批“重点人才工程”人员,其年龄条件如符合内师人字〔2011〕23号文件要求,经本人书面申请,在第四批“重点人才工程”中可以续聘在同一层次。
2、其他人员申报。
对未入选第三批“重点人才工程”人员及入选第三批“重点人才工程”人员越级申报的人员,可以按照内师人字〔2011〕23
号文件要求申报。
二、上报材料
1、第三批“重点人才工程”入选人员申报同一层次,只需填写《内江师范学院第四批“重点人才工程”候选人申报表》(附件2)。
2、未入选第三批“重点人才工程”人员申报各类层次者及入选第三批“重点人才工程”人员越级申请者,需填写《内江师范学院第四批“重点人才工程”候选人申报表》,并提交有关教学科研成果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科研成果时间计算为2008年1
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三、时间安排
1、上报材料:2011年4月23日~4月28日。
2、评审:2011年5月1日~5月10日,学校组织专家组评审,
学校校长办公会审定。
3、公示:审定结果公示3天。
4、签订聘用合同。
请申报人员将《内江师范学院第四批“重点人才工程”候选人申报表》汇同教学科研成果原件、教学科研成果复印件(1份),
申报表电子文档请一并于4月28日前交至张国勋老师处。
附件1:内江师范学院第四批“重点人才工程”实施办法
附件2内江师范学院第四批“重点人才工程”候选人申报表
附件3:内江师范学院第四批“重点人才工程”申报人员汇总表
张大千美术学院
2011.4.26
附件: 1、 内江师范学院第四批“重点人才工程”遴选通知及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