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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内江师范学院关于开展第四批“重点人才工程”人员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4-27  来源:   点击量:

张大千美术学院全体教师:

  根据《内江师范学院关于印发第四批“重点人才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内师人字〔2011〕23号)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第四批“重点人才工程”人员的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

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办法

1、第三批“重点人才工程”入选人员的申报。

经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对入选第三批“重点人才工程”人员,其年龄条件如符合内师人字〔2011〕23号文件要求,经本人书面申请,在第四批“重点人才工程”中可以续聘在同一层次。

2、其他人员申报。

对未入选第三批“重点人才工程”人员及入选第三批“重点人才工程”人员越级申报的人员,可以按照内师人字〔2011〕23

号文件要求申报。

二、上报材料

  1、第三批“重点人才工程”入选人员申报同一层次,只需填写《内江师范学院第四批“重点人才工程”候选人申报表》(附件2)。

  2、未入选第三批“重点人才工程”人员申报各类层次者及入选第三批“重点人才工程”人员越级申请者,需填写《内江师范学院第四批“重点人才工程”候选人申报表》,并提交有关教学科研成果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科研成果时间计算为2008年1

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三、时间安排

1、上报材料:2011年4月23日~4月28日。

  2、评审:2011年5月1日~5月10日,学校组织专家组评审,

学校校长办公会审定。

3、公示:审定结果公示3天。

4、签订聘用合同。

请申报人员将《内江师范学院第四批“重点人才工程”候选人申报表》汇同教学科研成果原件、教学科研成果复印件(1份),

申报表电子文档请一并于4月28日前交至张国勋老师处。

附件1:内江师范学院第四批“重点人才工程”实施办法

附件2内江师范学院第四批“重点人才工程”候选人申报表

附件3:内江师范学院第四批“重点人才工程”申报人员汇总表

 

张大千美术学院

                                                                       2011.4.26

 

附件: 1、 内江师范学院第四批“重点人才工程”遴选通知及附件.rar